留言咨询
四川成都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设立审批办事对象:自然人,营利法人,外资,内资
申请部门:成都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
审批事项:设立旅行社经营许可审批
办理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3、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金
人员要求:三名导游,一名计调,一名经理人员;导游需有导游证,计调和经理人员从事过旅行社经营或旅游业务方面相关;
办事标准:符合《旅游法》《旅行社管理条例》《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政策法规;经营场所符合旅游业务经营的需要;有必要的办公营业设施,2部固定电话,传真机,打印机,具备联网条件的计算机,有相应的旅行社管理制度,导游管理制度。
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营业场所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履历表,股东材料
4、办公设备证明材料;
5、《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6、旅行社许可证申请报告
7、旅行社有3名及以上导游并签订劳动合同
办结时限:结合业务办理实际,须进行形式审查和现场审查
市文旅局:负责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审批事项
办理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没有导游,没有场地,我们可以协助为您解决,让您省心无忧;
旅行社业务许可证泛指:从事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办理范围:青羊区,金牛区,成华区,武侯区,高新区,锦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都区,新津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东部新区,高新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