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归还财务资助款项的公告本地连接受限制怎么办
2023-06-11 00:35  浏览: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1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人民币1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银行,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安徽新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发展”)提供财务资助。委托贷款期限为委托银行发放贷款之日起12个月,委托贷款利率为年利率10%,每季度付息一次。该财务资助事项的详细情况见2021年1月9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和《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该项财务资助相关协议于2021年1月签订,期限为12个月。

近日,借款人新华发展归还上述1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本金及利息,并已至公司办理完毕还款手续。公司收到新华发展归还的委托贷款本金人民币15,000万元以及截至2021年12月5日的利息合计人民币1,312.5万元。至此,新华发展已将本次委托贷款的全部本金及利息归还公司,本次委托贷款未出现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