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 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计划结果的公告马克思主义科学内涵
2023-06-11 00:35  浏览:55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1-133

转债代码:113504 转债简称:艾华转债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

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计划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湖南艾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华控股”)一致行动人艾立宇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8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71%;艾华控股一致行动人艾立平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5%;艾华控股一致行动人曾丽军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4%。艾立宇、艾立平、曾丽军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9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上述股东持股股份均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进展及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15日披露了《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并于2021年8月25日披露了《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于2021年9月9日披露了《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

2021年12月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艾立宇配偶漆玲玲、艾立平、曾丽军《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计划结果的告知函》,在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艾立宇、艾立平、曾丽军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2021年6月7日-2021年12月7日),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艾立宇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5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艾立平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曾丽军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艾立宇、艾立平、曾丽军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15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艾立宇、艾立平、曾丽军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本次减持计划结束。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1.上述持股比例以本次减持计划前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计算。

展开全文

2.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指的是历次送转股获授股份。

3.上述个别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1.上述持股比例以本次减持计划前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计算。

2.上述个别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1.上述减持比例及当前持股比例以2021年11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计算。

2.上述个别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2/8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1-132

转债代码:113504 转债简称:艾华转债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③ 回购方案的实施进展情况:2021 年 11 月,公司未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截至 2021 年11月 30日,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已累计回购股份 1,592,543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0%,成交最高价为 34.289 元/股,成交最低价为 32.16 元/股, 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52,616,174.56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0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2021年10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9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 年 11 月,公司未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1,592,543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0%,成交最高价为 34.289 元/股,成交最低价为 32.16 元/股, 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52,616,174.56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