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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壮志凌云主题曲
2023-06-10 10:30  浏览:54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0号

债券代码:128123 债券简称:国光转债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23 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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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颜亚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何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何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邹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陈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花荣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林晓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何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选举毕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选举卢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选举秦春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一)、(二)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三)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上述议案中:

1、议案(一)、(二)属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2、议案(一)至(三)为累积投票议案,议案(一)应选非独立董事5名,议案(二)应选独立董事4名,议案(三)应选股东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三、提案编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名称和提案编码详见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帐户卡、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帐户卡、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

(3)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的,参加现场会议时,应提供前述原件。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2)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件登记的,须于2021年12月21日16:30前送达本公司。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送达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邮政编码:610100)

联系人:李超、向莹壑

电子邮件:dsh@scggic.com

联系电话:028-66848862

传真号码:028-66848862

5、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

记表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49,投票简称为国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全部为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3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1年12月23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的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注:

1、上述审议事项为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填写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委托人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2、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投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会议结束

附件三: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1年12月23日16:30前之前与本通知要求的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文件及证明材料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

3、本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1号

债券代码:128123 债券简称:国光转债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刘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刘刚先生简历如下:

刘刚,男,1975 年出生,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1996年进入本公司,历任研发部田间试验组分析员、研发部广告制作室技术员、质管部技术员、作物技术部技术经理、园林项目销售部技术经理。现任园林花卉技术研究中心技术总监、职工监事。截止公告日,刘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刚先生将与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9号

债券代码:128123 债券简称:国光转债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5日以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6日上午在龙泉办公区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涛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卢浩先生、秦春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卢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提名秦春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后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关于投资的苏州泰昌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延长经营期限等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参与投资的苏州泰昌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基金”)(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2月21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投资苏州泰昌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4号))2020年7月决定通过先行转让并保留未来权益的方式实现从投资的项目中退出。截止2020年9月公司共计收回3,886.83万元。

鉴于基金的实际经营期限将于2022年2月28日届满,公司监事会同意合伙企业综合考虑项目退出计划以及基金运营效率,以及根据基金合伙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相关规定,将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由2016年6月3日至2023年5月27日变更为2016年 6月3日至长期,将基金存续期限变更为自基金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2月28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7日

附件: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卢浩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设备管理高级工程师。1996年进入本公司,历任甲哌鎓车间主任、代森锰车间主任、合成车间主任、研发部合成工业转化室主任兼生产部合成车间主任。现任公司监事、原药部部长、子公司四川润尔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截止本日,卢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卢浩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秦春花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1993 年进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行政部员工。截止本日,秦春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秦春花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8号

债券代码:128123 债券简称:国光转债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5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6日在龙泉办公区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长颜昌绪先生、独立董事周洁敏女士、独立董事吉利女士、独立董事刘云平先生、独立董事李天民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颜亚奇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颜亚奇先生、何颉先生、何鹏先生、邹涛先生、陈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花荣军先生、林晓安先生、何云先生、毕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将前述候选人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提名颜亚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提名何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提名何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提名邹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提名陈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提名花荣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提名林晓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提名何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提名毕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议案(一)至(九)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开进行。

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附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十)关于投资的苏州泰昌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延长经营期限等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参与投资的苏州泰昌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基金”)(经公司2016年12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2月21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苏州泰昌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4号))2020年7月决定通过先行转让并保留未来权益的方式实现从投资的项目中退出。截止2020年9月公司共计收回3,886.83万元。

鉴于基金的实际经营期限将于2022年2月28日届满,公司董事会同意合伙企业综合考虑项目退出计划以及基金运营效率,以及根据基金合伙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相关规定,将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由2016年6月3日至2023年5月27日变更为2016年 6月3日至长期,将基金存续期限变更为自基金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2月28日。

(十一)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

简历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附件: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颜亚奇先生,1979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历任公司业务员、北京片区经理、市场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副董事长。现任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负责公司全面运营工作。兼任子公司四川国光农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二级子公司四川嘉智农业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四川简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植物生长调节剂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截至本日,持有本公司40?898?3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39%)股份。颜亚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何颉先生,1979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人力资源师。2002年进入本公司,历任四川国光农化有限公司业务员、省区经理、营销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经办主任,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管理者代表,负责人事行政和证券事务,分管董事会办公室(证券投资部)、发展规划部、品牌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行政管理部,协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联系审计监察部,兼任子公司四川国光园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子公司山西浩之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依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成都松尔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截止本日,何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1?575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何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何鹏先生,1973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师。1996年进入公司,历任质检科分析员、技术科主任、质管部部长、质量技术主管、生产副厂长、生产技术厂长、管理者代表、技术中心副主任、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党委书记、技术中心副主任,兼任子公司四川润尔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截止本日,何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0?408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何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邹涛先生,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园林工程师、中级农艺师、高级庄稼医生。2001年进入公司,历任园林、农化销售经理、产品设计室主任、作物技术部部长、产品部部长,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兼任子公司四川国光农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截至本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邹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陈曦先生,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进入公司,历任采购员、采购部主任、采购部部长、PLM项目组组长、研发部部长。现任公司董事、研发部部长,负责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应用研发、生产技术支持等工作,分管公司作物技术部、研发部以及子公司成都希尔作物科技有限公司。截止本日,陈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43?301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花荣军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推广经理、市场部副经理,浙江禾益化工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主任、副秘书长、代秘书长。现任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秘书长。兼任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禾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花荣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林晓安先生,1955年6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78年7月毕业于南京林学院森林病虫害防治专业,1978年8月至1983年9月安徽省太平县林业局工作。自1983年10月起历任河南省林业技术推广站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科长,河南省林业厅办公室副主任,河南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河南省林业勘察设计院院长、高级工程师,河南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书记、副站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7年被河南省人民政府聘为河南省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林晓安先生长期从事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造林绿化和林业调查规划的技术推广研究和领导管理工作。曾经获得河南省政府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河南省政府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和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多项。参与编写《河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技术》(主编)等专著,发表有多篇关技术论文。截至本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晓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何云先生,196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国务院审计署干部培训中心特聘教授、中国政府审计理论研究中心研究员、四川省高级经济师及正高级经济师评审专家组及评委会委员、四川省高级会计师及正高级会计师评审专家及评委会委员、四川省高等院校经济学与财政学类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历任新疆财经学院会计系教师、党总支副书记、系副主任。现为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教授、研究生导师, 学术委员会委员,专硕教育中心副主任,兼任新疆青松建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鹏博士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疆派特罗尔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四川成都瑞迪智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新疆南天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董事。截至本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何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毕超女士,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任研发中心副主任。现任中国农药工业协会产业发展部副主任。截至本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毕超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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