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披露了时任财务总监林杰先生的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林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76%。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林杰先生出具的《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结果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杰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林杰先生于2021年12月1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林杰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林杰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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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其他方式取得”指的是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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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林杰先生原减持计划期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减持时间区间尚未届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杰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鉴于林杰先生于2021年12月1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林杰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林杰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