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21-080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大宗交易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股东江苏盛世聚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聚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盛世聚鑫以大宗交易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导致其持有公司的股份下降至4.99997%,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盛世聚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盛世金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MA1MKHJC39
法定代表人:张洋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201室
成立日期:2016年5月9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营业期限:2016年5月9日至2036年5月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盛世聚鑫以大宗交易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导致其持有公司的股份下降至4.99997%,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展开全文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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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权益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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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4日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上海雅仕
股票代码:603329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盛世聚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201室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1号南京中心63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12月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雅仕”、“上市公司”、“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雅仕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海雅仕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5、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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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盛世聚鑫
1、名称:江苏盛世聚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盛世金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MA1MKHJC39
3、法定代表人:张洋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201室
6、成立日期:2016年5月9日
7、注册资本:1,000万元
8、营业期限:2016年5月9日至2036年5月8日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盛世聚鑫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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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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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持股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大宗交易减持其所持有的上海雅仕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海雅仕的股份下降至4.99997%。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不存在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预计未来12个月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过7,937,768股。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履行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为8,367,7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2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为7,937,7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7%。
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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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海雅仕股份权益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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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的本次权益变动所持有的上海雅仕股票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除上述已披露的股份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海雅仕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江苏盛世聚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张 洋
签署日期:2021年12月3日
附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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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江苏盛世聚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张 洋
签署日期: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