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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柠檬产地
2023-06-06 20:48  浏览:33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委托理财金额:7,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2021年12月02日至2022年03月03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年07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7,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即2021年7月21日起至2022年4月18日,在上述额度及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一、已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情况

2021年08月30日,公司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购买定期理财的相关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合计人民币7,000万元,购买上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09月01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近日公司已赎回上述定期保本理财本金7,000万元,实际年化收益率3.28%,获得理财收益578,717.81元。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2401号《关于核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9,382,714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2.1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6,999,975.10元,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8,924,999.38元(不含增值税)后的余款人民币为348,074,975.72元。另扣减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发行上市手续费及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183.88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34,674.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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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0]000835号”验资报告。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由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后提交财务总监审批。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理财产品的投向为黄金挂钩产品及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金融投资工具。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及子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将密切跟踪购买产品的进展情况,对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本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1166),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截至2021年0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22,179.50万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7,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31.56%,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二)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三)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七、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2021年07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7,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即2021年7月21日起至2022年4月18日,在上述额度及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以上决议发表了同意意见。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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