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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旋转跳跃我闭着眼
2023-06-06 20:47  浏览:50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1-112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4月12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1年6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7月7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及增加授信担保金融机构的议案》,2021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11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子公司提供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768,520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3日、2021年6月22日和2021年10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和《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佛山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佛燃”)在兴业银行佛山分行申请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对前海佛燃2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前,公司对前海佛燃的担保余额为36,696.9万元;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对前海佛燃的担保余额为56,696.9万元,前海佛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34,122.57万元。针对本次担保,前海佛燃为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嘉慧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香江金融中心大厦2105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万元

主营范围: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电能、热能、新能源、节能环保技术开发、服务、咨询及销售等。

股权结构:前海佛燃于2017年2月15日注册成立,是公司全资设立的子公司。

展开全文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1,539.21万元,负债总额29,578.49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9,578.49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万元;净资产11,960.72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192,961.84万元,利润总额10,713.89万元,净利润8,022.95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资产总额70,702.69万元,负债总额61,676.10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1,647.26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万元;净资产9,026.58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299,555.02万元,利润总额6,621.14万元,净利润4,965.86万元。

前海佛燃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兴业银行佛山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为:

1.保证人: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3.被担保的债务人: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债权: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主债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 兴业银行佛山分行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前海佛燃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7.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兴业银行佛山分行对前海佛燃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均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492,692.68万元,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204,220.81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61.00%。

2.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3.公司已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中除为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业务而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兴业银行佛山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1-113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发行情况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4月12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和2021年4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根据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MTN1003 号),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5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公司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发行完成后,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近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的发行,本次发行规模为8亿元人民币,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日到账。发行结果如下:

注:本次注册发行的中期票据为永续中期票据,实际兑付日以后续公告为准。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归还待到期债券、金融机构借款及补充子公司运营资金。本期债券发行的相关文件详见上海清算所网(www.shclearing.com )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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