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厦门星思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9月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董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公司股东厦门星思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星思惠”)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954,5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00%。
2021年11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截至2021年11月23日,厦门星思惠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经过半,厦门星思惠共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1,546,0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
公司于近日收到厦门星思惠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厦门星思惠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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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星思惠本次减持股份为其在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东唯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中取得的已解除限售的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减持的价格区间为14.10元/股-14.88元/股。
厦门星思惠自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850,5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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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1、厦门星思惠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厦门星思惠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后,厦门星思惠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3.27%,其与一致行动人厦门唯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宇杰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6.24%,前述主体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本次股份减持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厦门星思惠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