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0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约定事项为双方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合作方式及权利义务以双方实施主体最终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不会对公司2021年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最近三年公司不存在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合同签署情况
为充分发挥双方各自的优势,密切双方合作,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铁股份”)于2021年11月30日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
本协议的签署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后续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及金额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山东高速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267178107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周勇
成立日期:1997年7月2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4,590,000万元
经营范围:高速公路、桥梁、铁路、港口、机场的建设、管理、维护、经营、开发、收费;高速公路、桥梁、铁路沿线配套资源的综合开发、经营;物流及相关配套服务;对金融行业的投资与资产管理(经有关部门核准);土木工程及通信工程的设计、咨询、科研、施工;建筑材料销售;机电设备租赁;广告业务。一般项目: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停车场服务;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监理;通用航空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展开全文其他说明:山东高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山东高速与公司未签订同类合同。山东高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合作原则
1.1 平等、自愿原则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署本协议,本协议中的全部内容已经过双方充分磋商。
1.2 公平原则
本协议中有关双方权利及义务的内容均是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
1.3 诚信原则
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当确保已经向对方披露对方必需知道的任何信息。
1.4 长期合作原则
双方签订本协议,着眼于长期利益,期待长久、稳定的合作。
1.5 共同发展原则
利用双方各自优势开展合作,双方互惠互利,共同实现跨越式发展。
1.6 合法合规原则
双方承诺合法合规开展合作,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条 合作领域
2.1 甲方权属企业现负责运营管理178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双方同意在上述区域及未来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内就给水卫生系统相关业务探索合作,甲方同意面对同等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时,积极沟通、协调甲方权属企业优先采购乙方权属企业提供的产品。乙方同意甲方及甲方权属企业在使用时给予价格优惠及相关便利。
2.2 甲方权属企业现负责运营管理铁路527公里,拥有机车30余台、自备车辆1500辆;拥有全国技术一流的高铁轨道板、轨枕、UHPC超高性能混凝土生产园区及智能生产线,规模效益均居全国地方铁路第一梯队。双方同意在轨道交通的科技创新、装备制造、市场开拓等领域展开合作,包括但不限于轨道交通的车辆维护、基础设施保养、大型养路机械使用与研发、产品智能制造、安全设备设施研发等。在涉及相关业务产品采购时,甲方同意面对同等条件的合格供应商,积极沟通、协调甲方权属企业优先采购乙方权属企业提供的产品,乙方同意甲方及甲方权属企业在使用时给予价格优惠及相关便利。
2.3 双方同意在资本领域开展多方面、多角度、多种类的合作,建立不定期沟通交流机制,双方及权属企业在有需要时优先考虑以不同方式(定向增发、直接增持等)开展股权合作,实现共赢。
2.4 双方确认,若双方就具体项目合作进一步磋商达成正式协议,相关内容由甲方(甲方指定的权属企业)与乙方(乙方指定的权属企业)进行签约执行,具体权利义务,以双方另行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
第三条 合作期限
3.1 本协议有效期5年,从2021年11月30日 至2026年11月29日。
3.2 任何一方拟终止本协议,也可提前6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但在本协议终止前开展的计划不受终止的影响。本协议期满后,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选择修订或续期。
第四条 保密
4.1 任何一方(以下简称“接收方”)保证对另一方(以下简称“披露方”)提供的项目相关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严守秘密,除为履行项目之目的向接收方有知悉必要的董事、高管、雇员或咨询顾问(以下合称“关联人员”)披露保密信息外,未经披露方书面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接收方将促使其关联人员履行与接收方同等的保密义务。
第五条 知识产权
5.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如因一方过错导致第三方指控有关的侵权事件,应由过错方负责,过错方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第六条 不可抗力
6.1 不可抗力包括任何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策法规的重大变化、地震、水灾、传染性疾病、国际制裁以及战争等情形,而这种客观情况已经或可能将会对本协议的一方或双方的业务状况、财务状况、公司前景或本协议的履行产生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
6.2 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严重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如果一方因违反本协议而延迟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则该方不得以不可抗力的发生为由免除责任。
6.3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本协议双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或后果对本协议的履行造成重大妨碍,并且本协议双方未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本协议可终止。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执行及履行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尽可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法律效力
8.1 本协议自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8.2 若协议双方共同以书面方式同意终止本协议,本协议可以终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借助山东高速在高速公路方面的产业优势扩大市场范围并将现有产品如给水卫生系统相关业务延伸进入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区域,进一步展开双方在轨道交通行业内的合作,同时有利于双方在资本领域开展多方面、多角度、多种类的合作,建立不定期沟通交流机制,以不同方式开展股权合作,实现共赢。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的业务运营将产生积极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约定事项为双方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合作方式及权利义务以双方实施主体最终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对于未来实际签订或实施的合作协议,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最近三年公司不存在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2、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实际控制人宣瑞国先生及公司控股股东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泰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拉萨泰通”)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拟用于增持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本次增持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元/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拉萨泰通已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150,913股,交易均价4.696元/股,交易金额10,100,687.448元。
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前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一)《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与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01日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7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持有的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汇资本”、“标的公司”) 21.5%的国有股权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铁股份”)拟与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泰租赁”)组成联合受让体于近日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摘牌并且受让通汇资本21.5%的国有股权,其中公司拟受让通汇资本10%的国有股权,对应的总投资额最高为55,382.5050万元,其中本次交易对应的挂牌底价为54,732.505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会承担该10%国有股权对应的尚未实缴的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为650万元。
2、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根据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进行,交易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此次交易尚存在因后续交易协议条款未达成导致本次交易失败、公司融资不足导致本次交易失败、标的资产评估增值较大、标的资产盈利能力波动、标的公司关键人员离职、股票价格波动等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诚泰租赁组成联合受让体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摘牌并且受让山东高速持有的通汇资本21.5%的国有股权,其中公司拟受让通汇资本10%的国有股权,对应的总投资额最高为55,382.5050万元,其中本次交易对应的挂牌底价为54,732.505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会承担该10%国有股权对应的尚未实缴的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为650万元。若摘牌成功,公司将分期支付交易价款并按照约定办理股权过户及履行注册资本实缴义务。
公司拟与诚泰租赁签订的联合购买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就收购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股权事项与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签订联合购买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通汇资本10%的股权,成为通汇资本的战略投资者。
(二)审议程序
2021年11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经审批的投资金额内对收购事项的具体内容进行调整,全权办理后续公开摘牌、签订相关协议、股权变更等相关事宜。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山东高速,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山东高速转让通汇资本国有股权的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267178107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周勇
成立日期:1997年7月2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4,590,000万元
经营范围:高速公路、桥梁、铁路、港口、机场的建设、管理、维护、经营、开发、收费;高速公路、桥梁、铁路沿线配套资源的综合开发、经营;物流及相关配套服务;对金融行业的投资与资产管理(经有关部门核准);土木工程及通信工程的设计、咨询、科研、施工;建筑材料销售;机电设备租赁;广告业务。一般项目: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停车场服务;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监理;通用航空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股东出资人结构: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比例70%;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0%;山东省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出资比例10%。
实际控制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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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山东高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12MA3CHRTQ7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郭伟
成立日期:2016年9月30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D座1303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30,000万元(实缴资本为人民币123,5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营业务情况
通汇资本前身为山东通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由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交通”)全资设立,初始注册资本1.00亿元,于2019年9月更为现名。经过两次股东增资,截至2019年末,公司注册资本为13亿元,实收资本为12.35亿元,齐鲁交通持有其100%股权。2020年7月,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的批复,齐鲁交通与山东高速实施联合重组,合并完成后,齐鲁交通注销,其下属企业股权或权益归属于存续公司山东高速;山东高速于2020年11月完成对齐鲁交通的吸收合并。截至2020年末,公司实收资本仍为12.35亿元,由山东高速全资控股,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目前,通汇资本是山东高速体系内重要的资本运作和资产管理平台之一。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股权投资对外投资及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资本运营、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自成立以来,公司依托良好的股东背景,以股权运作、兼并收购、战略合作、债权融资等为手段,吸收外部市场优质资源,以融促产、以产助融。公司业务发展迅速,初步形成了基金投资、资产管理、金融资产投资、基础设施投融资、金融科技和国际业务六大业务板块。
(三)本次交易完成前后通汇资本的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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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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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业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大华审字[2021]006101号《审计报告》。2021年前三季度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应收款项总额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的合计数,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重大或有事项。
(五)通汇资本评估情况
根据具有证券服务业务经验的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1]第01-527号),以2020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487,986.96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99,641.27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88,345.69万元,其中实收资本为123,500万元,收益法评估后的通汇资本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47,325.00万元,评估增值158,979.31万元,增值率为40.94%。
(六)其他说明
1、本次公开挂牌转让的通汇资本股权权属清晰,山东高速对拟转让的通汇资本股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标的股权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2、标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等限制情形,也不存在被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采取查封、冻结、拍卖等司法措施的情形。标的股权之上不存在任何正在进行的诉讼、仲裁或纠纷。
3、本次交易亦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标的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为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网的标准协议范本《产权交易合同》中核心内容摘录,目前本次交易仍在公开征集受让方阶段,尚未确定最终受让方,尚未签署最终交易协议,本次交易相关的协议内容以最终签署版本为准。
1、交易标的为山东高速持有的通汇资本21.5%的国有股权(华铁股份拟受让其中10%的国有股权)。
2、挂牌转让底价为人民币117,674.88万元(华铁股份对应的挂牌转让底价为54,732.5050万元)。
3、参与本次交易的报名截止日为2021年12月2日,意向受让方须在截止日17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缴纳保证金人民币3,530.25万元(华铁股份对应缴纳的保证金为16,419,751.50元)。
4、支付方式及付款安排
交易各方按照前述约定的产权转让价格,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应于最终签订的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产权转让款,首期付款不低于总价款的30%;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5、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继续履行已签订的协议与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接受并同意执行本次混改确定的混改方案相关内容(混改方案置于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备查)。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五、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
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价款。
六、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会成为通汇资本的少数股东。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1、公司目前主要生产基地在山东省境内的青岛、菏泽等地,通汇资本是山东高速旗下重要的资产管理和投资平台,得益于其控股股东在山东省内的资源优势,及在国内资本市场的影响力,通汇资本在项目获取、资金融通等方面相较同类型投资公司具备较强的竞争力,通过本次交易,公司能够进一步深化与山东高速以及通汇资本的资本合作和产业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2、本次交易的付款条件比较宽松,可以采用分期付款的支付方式。公司目前经营现金流、资产负债结构较好,存在可用融资额度,可以寻求资本成本相对较低的融资方式满足本次收购股权的资金需求,不会给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现金流带来重大影响。目前本次交易仍在公开征集受让方阶段,若摘牌成功,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八、风险因素
(一)因后续交易协议条款未达成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风险
本次交易根据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本次交易存在摘牌失败的风险,且存在即使成功摘牌,但公司或联合受让方诚泰租赁因后续股权交易的相关条款不能与交易对方达成一致而主动取消交易的风险。若摘牌成功且由公司主动取消交易,公司存在损失保证金并赔付诚泰租赁相关损失的风险。若摘牌成功且由诚泰租赁主动取消交易,本次交易也将失败,公司产生的相关损失由诚泰租赁赔付。
(二)上市公司融资不足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风险
本次交易公司拟受让通汇资本10%的国有股权,对应的总投资额最高为55,382.5050万元,全部以现金方式支付,上市公司计划采取自筹资金,并采用分期的方式将交易对价支付给交易对方。虽然上市公司存在可用融资额度,且在本次交易中采取了上述措施缓解收购资金压力,但仍然存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筹集足额资金的可能,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风险。
(三)标的资产评估增值较大的风险
以2020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通汇资本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547,325.00万元,通汇资本资产净值388,345.69万元,评估值较其账面价值存在较高的增值(增值率40.94%)。同时由于通汇资本持有的权益类资产规模较大,在国内外经济形势不确定性增大的情况下,此类资产价值波动性和估值风险将会上升。由于评估是基于一定的假设前提,如未来情况较预期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存在资产估值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或较大差异的风险。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四)标的资产盈利能力波动的风险
通汇资本作为资产管理平台和投资平台,其盈利能力取决于对外投资的募、投、管、退能力,并且最终取决于对外投资的底层资产的经营状况。目前,全球经济与政策环境依然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国内宏观环境,在国内市场信用违约事件频繁发生的情况下,通汇资本长期持有的金融资产价值可能会在短期内剧烈波动并且对其资本结构和盈利的稳定性产生影响。
(五)标的公司关键人员离职的风险
通汇资本处于业务上升期,业务规模增长迅速,部分新业务模式尚处于探索阶段,公司人才储备、团队管理等面临考验。在此期间内,如果团队关键人员离职可能导致业务发展受阻。
(六)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本次交易将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进而影响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此外,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景气度、国家相关政 策的调整、资本市场运作状况、股票市场投机行为以及投资者预期等因素都会对 股票价格产生影响。本次交易实施完成需要一定时间,在此期间上市公司股票价 格可能会出现一定的波动,提请投资者注意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九、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根据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本次交易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公开摘牌收购股权进展,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三)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四)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网的标准协议范本《产权交易合同》;
(五)交易情况概述表;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01日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6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就收购山东通汇资本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10%股权事项与诚泰
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签订
联合购买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持有的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汇资本”、“标的公司”) 21.5%的国有股权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铁股份”)拟与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泰租赁”)组成联合受让体于近日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摘牌并且受让通汇资本21.5%的国有股权,其中公司拟受让通汇资本10%的国有股权,诚泰租赁拟受让通汇资本11.5%的国有股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与诚泰租赁友好协商,现双方就联合受让通汇资本21.5%股权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联合购买股权事项”),拟签订《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联合购买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程序
2021年11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就收购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股权事项与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签订联合购买协议的议案》,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经审批的投资金额内对收购事项的具体内容进行调整,全权办理后续公开摘牌、签订相关协议、股权变更等相关事宜。
诚泰租赁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诚泰租赁就本次联合购买股权事项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无需经过其他部门批准。
二、诚泰租赁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50841723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牛卫东
成立日期:2015年9月11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9层01-02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330,000万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及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说明:诚泰租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诚泰租赁与公司未签订同类合同。诚泰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以下为公司与诚泰租赁就本次联合购买股权事项拟签订的《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联合购买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前述协议双方尚未签署,协议内容以最终签署版本为准。
(一)联合购买体基本情况
联合购买体各方为诚泰租赁及华铁股份,具备国家法律规定的购买产权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出资人条件和要求。
各方出资人购买行为均是自愿的,且知晓在与其他主体共同出资购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1.5%国有产权的行为。
(二)购买产权比例及出资额
各方均具备认缴出资的条件和能力,且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认缴的产权转让价款,各方购买产权应支付的购买价款为购买产权比例乘以成交价格,各方均以现金方式付款。
认购产权比例及出资额明细如下:
■
注:如受让方成功受让上述项目且产生溢价,成交价格按照各方受让比例进行分配。
(三)价款支付方式及付款条件
联合购买体各方根据通知,将应承担的保证金、购买价款等款项支付至产权交易合同中约定的账户。在产权交易凭证出具后,联合购买体向产权交易中心发出价款划转通知。
(四)联合购买体各方一致同意,由各方共同签署其购买该国有产权所涉及的相关合同、协议及文本,并共同办理与购买该国有产权的材料递交、办理相关投标手续等事宜。
联合购买体内其他任何一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申请,或联合其他购买方参与购买该国有产权。
(五)本次交易涉及的产权转让价款、保证金等款项由联合购买体各方以自有资金和其他合法渠道筹集,联合购买体各方筹资过程中发生的债务纠纷与争讼均由其各自承担。
协议签署后,各方均应按照协议的条款要求履行规定的义务,及时筹借资金,保证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及时足额的缴纳保证金、产权转让价款等款项,不得更改合同条款、协助企业办理产权转让及变更登记等有关法律手续。
(六)因本次在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华铁股份为本次联合受让代表,提交受让手续,但无权代表联合体或其他各方签署任何投资申请文件及相关协议(如有),也无权代表联合体或其他各方作出任何承诺。
(七)权益归属
本次联合摘牌成功并签订该项目《产权交易合同》后,在进行股权工商变更时,应该按联合体约定比例分别过户到各方名下,各方各自享有和承担相应的权利与义务。
(八)违约责任
本协议对各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如因其中一方违约执行上述约定导致本次摘牌无法履行,违约方应承担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和相关赔偿。
(九)补充协议内容
1、联合购买体各方在此同意并确认,联合购买体仅以挂牌底价受让“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1.5%国有股权”项目,不参加网络竞价加价活动。
2、联合购买体各方在此同意并确认,联合受让代表不对联合购买体成员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不论联合购买体一方单独签署的、联合购买体共同签署的或是联合购买体某一方代表全部联合购买体成员签署的所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任何合同、协议等相关文本(如有)。若因联合购买体内任何一方存在未按照约定及时足额缴纳应付款项等违约行为而导致联合购买体和/或联合购买体内其他任何一方对国有产权转让方、产权交易中心等任何第三方主体承担违约责任的,由该违约方自行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如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其他守约方违约或损失(含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所支付的保证金、违约金、登记挂牌手续费、佣金等各项交易费用等损失),违约方还应对守约方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就本次联合购买股权事项与诚泰租赁签订《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联合购买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有利于事前明确各方在本次联合购买股权事项中的权利与义务,保护各方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因素
本次交易根据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本次交易存在摘牌失败风险。
若成功摘牌,如因其中一方违约执行上述约定导致本次摘牌无法履行,违约方应承担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和相关赔偿。若华铁股份违约,将赔付诚泰租赁不限于保证金、登记挂牌手续费及佣金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损失。若诚泰租赁违约,亦将赔付华铁股份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损失。
公司将根据本次公开摘牌收购股权进展,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拟与诚泰租赁签订的《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联合购买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01日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9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1年12月17日下午2:30。
●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兴化东里27号一楼会议室。
● 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1、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兴化东里27号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二)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未在上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亦可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三)登记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兴化东里27号一楼会议室。
(四)会议联系人:薛雪静
(五)联系电话:010-56935791;联系传真:010-56935788;电子邮箱:xuejing.xue@huatie-railway.com。
(六)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七)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的操作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0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976;投票简称:华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直接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
注:上述议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委托人盖章(签名): 受托人签名: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8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以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有关文件要求,客观、公允地进行独立审计,实事求是的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工作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能够按照审计工作计划认真完成公司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
7、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8、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20年度年末数为405.91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9、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10、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 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2次。4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纪律处分3次。
(二)人员信息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7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821人。
(三)业务信息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为252,055.3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5,357.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09,535.19万元。2020年度为3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41,725.72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其中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项目信息
1、相关人员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莫建民,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8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6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3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彭顺利,注册会计师,2015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年4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3)质量控制复核人
包铁军,199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50家。
2、诚信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21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0万元),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审计业务工作量及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认可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以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较好的满足了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本次续聘事项时,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全体董事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本次续聘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照等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01日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5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6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宣瑞国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参与表决董事8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就收购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股权事项与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签订联合购买协议的议案》。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持有的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汇资本”)21.5%的国有股权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公司董事会同意就本次联合购买股权事项与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泰租赁”)签订《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联合购买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事前明确各方在本次联合购买股权事项中的权利与义务,有利于保护各方合法权益,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拟就收购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股权事项与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签订联合购买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
山东高速持有的通汇资本21.5%的国有股权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董事会同意公司与诚泰租赁组成联合受让体于近日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摘牌并且受让通汇资本21.5%的国有股权,其中公司拟受让通汇资本10%的国有股权,对应的最高投资额为55,382.5050万元,其中本次交易对应的挂牌底价为54,732.505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会承担该10%国有股权对应的尚未实缴的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为650万元。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经审批的投资金额内对收购事项的具体内容进行调整,全权办理后续公开摘牌、签订相关协议、股权变更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全体董事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持股3%以上的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唐小明先生符合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唐小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如唐小明先生当选董事,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新任非独立董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提交的《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9)。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01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唐小明先生:1973年5月出生,毕业于安徽合肥工业大学工业自动电气化专业,专科学历,曾任上海闵行友谊冲压件厂技术工程师,上海大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芜湖丰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嘉泰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山东嘉泰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
唐小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