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平台企业由主打补贴的“获客模式”转向全面抽成的“收割模式”,抽成比例问题就备受社会关注,其中又以网约车行业为甚。
日前,交通运输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意在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其中至为重要的一点是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公告计价规则、收入分配规则,合理设定抽成比例,每次订单完成后告知驾驶员抽成比例。
网约车平台抽成问题之所以持续被提起,主要原因是抽成规则不透明且常常偏高。据调查,平台抽成少则20%~25%,经常会在35%左右,有的甚至达到50%。上半年滴滴在社会呼吁下公布了2020年的抽成规则,一般订单抽成比例为25.6%。至少从直观的角度看,平台作为一家提供信息服务的中介机构,如果抽取乘客支付金额达到30%,无疑是过高的,也成为公众质疑的焦点之一。
回顾网约车数年的发展史,当初平台为了快速吸引用户,做大市场规模,不断推出面向司机和乘客的各类补贴。如今,平台成熟并做大了,就利用乘客已养成的消费习惯,以抽成方式来收回已经付出的成本并取得更大的收益。这本无可厚非,因为平台的的确确提供了便利、产生了相应的经济社会价值,也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
但是,如果平台以自身强势的垄断地位强化自己的话语权和定价权,且抽成比例和定价体系不透明,就算不上正常现象。从目前的网约车行业来看,个别企业通过不断兼并主要竞争对手,已占据网约车市场超过80%的市场份额。今年2月,《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正式实施,而设定价格上限正是防止垄断势力和不正当竞争的手段。
至于合理抽成比例上限是多少,则需要地方政府制定相应的平台公司价格披露办法,结合地方市场供给情况和成本情况,并让物价部门和公众参与其中,因地制宜地来设定。
值得一提的是,设定抽成上限时也应该考虑行业的特殊性,比如网约车有明显的时段差别,一般司机在恶劣天气和交通拥堵不愿出车,这也是传统出租车行业的老问题,而网约车可以通过“动态定价”来缓解这一问题,即通过补贴激励司机在恶劣天气和高峰时段出车,通过优惠、折扣鼓励乘客避开拥堵时段和用车旺季等。
因此,针对网约车行业,要从增强平台透明度、规范行业发展的出发点,既防止垄断带来的种种弊端,又不损害信息科技时代的优势,实现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目的。
其实,外卖平台的抽成比例偏高以及平台企业普遍存在的大数据杀熟、“二选一”等问题,均或多或少与平台滥用垄断地位和信息优势有关,需要监管层出手规范,令平台企业不过于受资本驱动,在经营过程中注重社会效益,滥用垄断地位遭受监管惩处将得不偿失。
当前新业态不断涌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也往往是双向的,相关监管部门要做的,就是迫使其更加透明、规范,善用便利公众和促进社会高效运转的优势,及时制止相关企业利用垄断和信息优势加重社会成本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