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10月11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今飞凯达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24日、2021年10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今飞凯达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71)。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后续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总金额区间为5,500万元一11,000万元人民币,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91元/股。按本次回购总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约为6,953,224股一13,906,4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区间为1.39%一2.7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14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295%,最高成交价为5.9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6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833.4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的内容。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1月23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63,365,404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5,841,351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