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30日下午14:3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曹安路4218号一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朔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4,114,0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157594%,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3,185,5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2.92803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28,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2955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370,1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387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41,6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091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928,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2955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展开全文参加表决的股数为 134,114,076 股,表决结果为:
赞成: 134,113,076股,赞成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54%;
反对: 1,000股, 反对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46%;
弃权: 0股, 弃权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 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
赞成: 1,369,1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27016%;
反对: 1,0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72984%;
弃权: 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