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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水利电力我应该在车底
2023-06-04 00:31  浏览: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相关发行事项。2021年3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方案的议案》,同意以本公司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主体,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15亿元、短期融资券10亿元和中期票据15亿元。内容详见2020年9月1日、2021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0-063号)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1-007号)。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签发的编号为中市协注〔2021〕CP200号和中市协注〔2021〕MTN1008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注册,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10亿元,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5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其中短期融资券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中期票据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发行完成后,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的要求,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等有关规则指引规定,择机实施相关发行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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