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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七七事变和九八一事变的区别
2023-06-03 00:39  浏览:29

证券代码:603212 证券简称:赛伍技术 公告编号:2021-096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赛伍技术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吴江经济开发区叶港路369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小平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陈大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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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1-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本次会议议案1-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永丰、黎沁菲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12 证券简称:赛伍技术 公告编号:2021-097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本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1年5月12日一一2021年11月12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在本激励计划公布日前六个月(2021年5月12日一一2021年11月12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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