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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杨幂是北京哪里人
2023-06-02 20:33  浏览:47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64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决定于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核,认为: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上午9:15至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下午3:00中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下午 13:00一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9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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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监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韶钢办公楼北楼一楼(B10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赖晓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补选赖晓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因只选举1名董事,该次股东大会议审议时无需采用累积投票制。

2.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补选股东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股东代表监事2人,且采用等额选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1)补选旷高峰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2)补选张刚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登记时间和登记地点

(1)登记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4日(星期二)8:00-17: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皮丽珍,赖万立

地址:广东韶关曲江韶钢松山董事会秘书室

邮编:512123

电话:0751-8787265

传真:0751-8787676

2.会期半天,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事项的投票指示:

备注: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委托人应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表决意见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空格内打“√”,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0717;

2.投票简称:“韶钢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2.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62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1月29日,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韶钢松山”)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补选股东代表监事情况

2021年11月19日,公司监事会主席刘二先生、监事赖万立先生向公司递交了辞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二先生、赖万立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刘二先生、赖万立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的监事后生效。公司控股股东宝武集团中南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钢铁”)提名旷高峰先生、张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旷高峰先生、张刚先生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相同,旷高峰先生、张刚先生简历附后。

二、旷高峰先生再次被提名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相关说明

旷高峰先生于2012年6月19日至2019年6月25日任公司监事,旷高峰先生离任公司监事后未满三年,再次被提名为公司监事候选人,主要是考虑旷高峰先生长期在控股股东方任职,也曾担任公司监事,对公司治理架构和体系熟悉,工作勤勉尽责、富有激情,在审计管理、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和工会管理等方面积累丰富的管理经验,尤其在审计管理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任职经历,将助力公司加快打造成为“以钢铁为载体的高科技公司”,系对旷高峰先生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的审慎决定。

旷高峰先生离任公司监事后至今,未买卖公司股票,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其他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次股东大会补选股东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股东代表监事2人,且采用等额选举。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旷高峰先生、张刚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旷高峰先生、张刚先生简历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旷高峰先生、张刚先生简历

旷高峰,男,1967年8月生,1992年7月参加工作,会计师、审计师,本科学历(湖南财经学院财政学专业)。历任韶钢审计处审计员、审计科副科长,韶钢审计部审计科科长,韶钢财务部财务结算中心经理、副部长、部长,韶关钢铁公司办(党委办)主任,现代产业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南华置业执行董事、总经理,韶钢嘉羊副董事长,韶钢松山监事等职务,2014年6月至2017年8月任韶关钢铁董事会秘书,2017年8月至2019年5月任韶关钢铁总经理助理(副总裁),2019年5月至2020年11月任韶关钢铁工会主席、韶钢松山工会主席(2019年8月至2020年11月兼任韶关钢铁职工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中南钢铁工会主席、职工董事兼党群工作部部长、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委宣传部部长、总裁办公室主任。

旷高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截至目前,旷高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旷高峰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南钢铁担任工会主席、职工董事兼党群工作部部长、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委宣传部部长、总裁办公室主任,除此之外与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旷高峰先生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旷高峰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监事任职资格。

张刚,男,1968年3月生,1988年8月参加工作,高级政工师,本科学历(湖北经济学院经济学专业)。历任鄂钢热带分厂工会干事、团总支副书记、团总支书记,鄂钢热轧带钢厂热轧工段党支部书记,鄂钢宽厚板筹备处综合组组长、宽厚板厂厂长助理,鄂钢质检中心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鄂钢纪委副书记兼监察部副部长,鄂钢供应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鄂钢监察部副部长兼巡视督察组副组长等职务,2018年4月至2019年11月任鄂城钢铁纪委副书记兼监察部部长,2019年11月至2020年12月任鄂城钢铁纪委副书记兼纪检监督部部长,2020年12月至今任中南钢铁内控管理部副部长、审计部副部长,纪检监督部副部长、党委巡察办副主任。

张刚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截至目前,张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张刚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南钢铁任内控管理部副部长、审计部副部长,纪检监督部副部长、党委巡察办副主任,除此之外张刚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刚先生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张刚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监事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60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赖晓敏先生

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1月29日,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韶钢松山”)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赖晓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补选董事情况

近日,公司董事张永生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了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宝武集团中南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钢铁”)提名赖晓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赖晓敏先生简历附后。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核查,赖晓敏先生符合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且赖晓敏先生担任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赖晓敏先生担任非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赖晓敏先生再次被提名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说明

赖晓敏先生于2012年6月19日至2019年6月25日任公司董事,赖晓敏先生离任公司董事后未满三年,再次被提名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主要是考虑赖晓敏先生长期在控股股东方任职,也曾担任公司董事,对公司治理架构和体系熟悉,工作勤勉尽责、富有激情,在财务管理、资本运作、风险控制、公司治理和运营等方面积累丰富的管理经验,尤其在财务管理和企业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任职经历,将助力公司加快打造成为“以钢铁为载体的高科技公司”,系公司对赖晓敏先生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的审慎决定。

赖晓敏先生离任公司董事后至今,未买卖公司股票,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经核查赖晓敏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未发现赖晓敏先生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非独立董事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其符合董事人员的任职要求。

2.赖晓敏先生离任董事后未满三年,并再次被提名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系公司综合考虑赖晓敏先生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的审慎决定,我们同意其再次提名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补选赖晓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补选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与第八届董事会相同。因只选举1名董事,该次股东大会议审议时无需采用累积投票制。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赖晓敏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赖晓敏先生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赖晓敏先生简历

赖晓敏,男,1972年10月生,1993年7月参加工作,高级会计师,工程硕士学位(暨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历任韶钢财务部会电办科员、结算中心副主任,韶钢财务部副部长、副部长(主持工作)、部长,韶钢财务负责人、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韶关钢铁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韶关钢铁董事、总会计师,韶钢松山董事,鄂城钢铁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鄂城钢铁高级副总裁(主持工作)等职务,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任鄂城钢铁总裁、党委副书记,2019年5月至2021年4月任鄂城钢铁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2020年11月至今任中南钢铁高级副总裁(2021年6月起兼重庆钢铁董事)。

赖晓敏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截至目前,赖晓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赖晓敏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南钢铁担任高级高级副总裁,除此之外与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赖晓敏先生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赖晓敏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董事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63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

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11月26日向全体监事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监事会主席刘二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逐一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次股东大会补选股东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股东代表监事2人,且采用等额选举。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61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

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1月26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6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6名。公司董事长解旗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逐项审议并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补选赖晓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补选赖晓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只选举1名董事,该次股东大会议审议时无需采用累积投票制。

(二)会议决定于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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