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工股份”)及各子公司厦工机械(焦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工焦作”)、厦门厦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工国贸”)、厦门厦工中铁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工中铁”)、沈阳先锋工程机械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先锋”)、焦作厦工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部件”),自2020年11月25日至今,累计收到的各项政府补助金额共计4,535,375.2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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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一一政府补助》等相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公司及子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共计4,535,375.28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4,535,375.28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0元,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将对公司本年度的损益产生一定积极影响,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