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116)。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原公告第3页“二、股东信息(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中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信息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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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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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对本次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