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11月22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1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6,117,214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述批复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该批复有效期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