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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用记录查询
2023-05-27 00:40  浏览:34

上市公司名称: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曲江文旅

股票代码:600706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曲江新区雁翔路3168号雁翔广场1号楼9层

通讯地址:西安曲江新区雁翔路3168号雁翔广场1号楼9层

股份变动性质:因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少),持股数量不变,未发生主动增持或减持行为。

签署日期:2021年10 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展开全文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因曲江文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39,648,175股,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已于2021年10月21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曲江文旅总股本由215,411,610股增加至255,059,785股。曲江文旅控股股东旅游投资集团的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但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其总持股比例由53.16%被动稀释为44.90%,被动稀释约8.26%。

旅游投资集团唯一股东曲江文投、曲江文投唯一股东曲江文控,及曲江文旅实际控制人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在曲江文旅中拥有权益相应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未来如有进一步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95号)核准,曲江文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39,648,175股,曲江文旅于2021年10月18日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了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并已于2021年10月21日办理完毕,曲江文旅总股本由215,411,610股增加至255,059,785股。

发行前,旅游投资集团持有曲江文旅114,511,121股股票,持股比例53.16%,本次发行完成后,旅游投资集团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但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为44.90%,被动稀释约8.26%。

旅游投资集团唯一股东曲江文投、曲江文投唯一股东曲江文控,及曲江文旅实际控制人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在曲江文旅中拥有权益相应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化前后的持股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旅游投资集团持有曲江文旅无限售流通股114,511,121股,不存在质押等权利限制情况。

第四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本报告书出具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曲江文旅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臧博

签署日期:2021 年10月22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放置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曲江文旅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臧博

签署日期:2021 年10月2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臧博

签署日期:2021 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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