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e公司讯,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今天发布消息,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有关规定,自2021年10月23日起,在安徽省内符合条件的相关地区启动2021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