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10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93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8,798,000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你公司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