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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能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比利 罗宾斯
2023-05-25 20:35  浏览: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福能转债”的基本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32号”文核准,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公开发行2,8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8.30亿元,债券期限为6年。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161号”文同意,公司28.3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12月2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福能转债”,债券代码“110048”。

(三) “福能转债”自2019年6月14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起止日期为2019年6月14日至2024年12月6日。初始转股价格为8.69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7.85元/股。

二、“福能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福能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自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21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福能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0.21元/股),若在未来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将触发“福能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福能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和《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于触发本次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福能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591-86211285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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