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层3亿元额度进行矿产资源类企业权益性投资的议案》。根据上述授权,公司于2016年11月9日与中广核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香港联交所证券代号:01164.HK)签署认购协议,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鑫茂投资有限公司认购中广核增发的659,400,000股股票,每股价格0.52港币,投资金额合计港币342,888,000(按照投资时的相关汇率计算,约折合人民币299,831,554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05)、《关于全资子公司香港鑫茂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8)。
2021年8月23日、2021年9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授权公司经营层以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在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证券(包括股票、基金、债券等)二级市场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2021年9月14日、2021年9月16日、2021年9月17日、2021年9月18日、2021年9月25日、2021年10月9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公告编号为2021-070、2021-071、2021-072、2021-073、2021-074、2021-076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券投资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1年10月8日至10月20日,公司继续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出售了持有的中广核股票合计35,180,000股,处置股票损益合计为2,173.05万元(未考虑所得税),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5.25%。截至2021年10月20日,公司已处置股票累计损益合计为17,321.96万元(未考虑所得税),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21.54%。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所持中广核股票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经公司初步核算,2021年10月8日至10月20日公司出售的中广核股票资产扣除其年初账面公允价值及本次相关交易税费后,预计对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的影响合计约为1,814.50万元。截至2021年10月20日,公司出售的中广核股票资产扣除其年初账面公允价值及相关交易税费后,预计对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的影响合计约为14,463.84万元。截至2021年10月20日,公司尚持有中广核股票365,745,000股。
以上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最终情况以会计师年度审计后确定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