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66 证券简称:风语筑 公告编号:2021-104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风语筑”)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公开发行”)方案调整后的相关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公开发行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后的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也就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有利于推动国家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文化产业的发展,“十三五”时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产业已成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性产业之一。2021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其中明确提出,在“十四五”期间,“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壮大数字创意、网络视听、数字出版、数字娱乐、线上演播等产业”,“推动景区、博物馆等发展线上数字化体验产品,建设景区监测设施和大数据平台,发展沉浸式体验、虚拟展厅、高清直播等新型文旅服务”,“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和数字化发展”,“推动购物消费、居家生活、旅游休闲、交通出行等各类场景数字化,打造智慧共享、和睦共治的新型数字生活”。为达成前述目标,仍需持续推进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的建设与运营,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并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和设施建设运营。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各级城市或地区的展示馆、博物馆、文化艺术中心等文化综合体的建造或升级改造,各场馆以文化、历史发展传承等作为核心展示与体验内容,依托公司的数字化场景打造能力,根据场馆类型、场馆空间和受众人群不同,遵循独特的创意设计理念和方案,选择合适的数字科技手段呈现体验效果,并进行全程一体化控制实施,以丰富的手段将各类体验空间所要表达的内容生动地传达到受众。
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是响应国家文化产业更加健全、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号召的具体践行,有利于实现“把社会经济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有利于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有利于持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及公民文明素养,有利于推动我国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
(二)有利于助力国内数字展示行业和沉浸式产业的持续创新与发展
展开全文证券代码:603466 证券简称:风语筑 公告编号:2021-104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风语筑”)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公开发行”)方案调整后的相关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公开发行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后的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也就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有利于推动国家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文化产业的发展,“十三五”时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产业已成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性产业之一。2021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其中明确提出,在“十四五”期间,“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壮大数字创意、网络视听、数字出版、数字娱乐、线上演播等产业”,“推动景区、博物馆等发展线上数字化体验产品,建设景区监测设施和大数据平台,发展沉浸式体验、虚拟展厅、高清直播等新型文旅服务”,“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和数字化发展”,“推动购物消费、居家生活、旅游休闲、交通出行等各类场景数字化,打造智慧共享、和睦共治的新型数字生活”。为达成前述目标,仍需持续推进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的建设与运营,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并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和设施建设运营。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各级城市或地区的展示馆、博物馆、文化艺术中心等文化综合体的建造或升级改造,各场馆以文化、历史发展传承等作为核心展示与体验内容,依托公司的数字化场景打造能力,根据场馆类型、场馆空间和受众人群不同,遵循独特的创意设计理念和方案,选择合适的数字科技手段呈现体验效果,并进行全程一体化控制实施,以丰富的手段将各类体验空间所要表达的内容生动地传达到受众。
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是响应国家文化产业更加健全、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号召的具体践行,有利于实现“把社会经济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有利于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有利于持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及公民文明素养,有利于推动我国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
(二)有利于助力国内数字展示行业和沉浸式产业的持续创新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