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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风轻轻我听见你声音什么歌
2023-05-24 20:34  浏览: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天台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0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6442期(1个月网点专属B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2021年10月20日-2021年11月19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定期存款)。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1-023、2021-025)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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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天台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0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6442期(1个月网点专属B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2021年10月20日-2021年11月19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定期存款)。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1-023、2021-025)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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