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1号)。
公司实际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10亿元人民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为2021年12月3日,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提前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亿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相关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