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在促进公平竞争方面,税务部门发挥了哪些作用?如何进一步提升税费服务水平、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
减轻税负,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良好的税收环境,是促进企业公平竞争、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创造广阔的发展空间。”王军表示,这一重要指示落实到税务部门,就是要想方设法把名义税率降下来,想方设法把实际征收率提上去,想方设法把偷逃税行为打击掉,想方设法把税费服务优化好,促进形成各类所有制企业和大中小各种规模企业竞相发展、良性互动、规范提升的局面。
王军介绍,近年来,税务部门积极参与税制改革和税费优惠政策制定,推动名义税率、费率不断降低,确保大规模减税降费落地生效,积极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
——多税种改革切实降低名义税率。通过实施营改增改革消除了重复征税,连续两次大幅降低增值税税率,将17%的标准税率降至13%,并阶段性将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至1%。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不断加力,带来实际征税率降至2.5%。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至16%,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
——大规模减税降费明显降低宏观税负。“十三五”时期,全国新增减税降费合计超过7.6万亿元,其中减税4.6万亿元,带动我国宏观税负由2015年的18.13%,降至2020年的15.2%,降低近3个百分点。
减税降费不但注重普惠性,还侧重针对性。王军说,从企业类型看,科创企业是受惠主体。随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持续加力,全国享受该政策的企业户数由2015年的5.26万户提升至2020年的42.7万户。从不同所有制看,民营企业是受惠主体。今年1至8月,民营企业新增减税降费3044亿元,占比超七成。从企业规模看,小微企业是受惠主体。今年1至8月,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合计1402亿元,占新增减税总额的45.2%。
“刚”“柔”并重,以公正监管促公平竞争
税收监管十分复杂,科学监管任务更重。王军指出,近年来,税务部门区分情况,有效施策,想方设法堵漏增收,把实际征收率提上去,想方设法严查快查,把偷逃税行为打击掉,以公正监管促公平竞争。
第一,对没有主观故意的轻微违规行为,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推行有柔性、有温度的执法。比如,今年4月推出首批包括10项内容的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清单,半年来已有超过6万户纳税人受益。明年一季度将推出第二批“首违不罚”清单。
第二,对一般性涉税违规行为,利用税收大数据持续健全动态“信用+风险”监管体系,强化精准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对高信用低风险的纳税人不打扰、少打扰;对低信用高风险的纳税人严管理、严监督。“十三五”时期,税务部门分析应对的风险纳税人户数年均下降22.1%,户均查补税款年均增长29.7%,一方面反映了精准监管成效,另一方面也说明纳税人风险意识、法治意识不断提升,税法遵从面和遵从度不断提高。
第三,对不法分子恶意偷逃税行为,坚决严厉打击,一点也不手软。2018年8月至2021年9月底,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联合开展持续精准打击“假企业”“假发票”“假出口”骗取退税及税费优惠的三年专项行动,查处涉嫌违法企业44.48万户,破获涉案金额十亿元以上的案件325起、百亿元以上的案件39起。
展开全文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在促进公平竞争方面,税务部门发挥了哪些作用?如何进一步提升税费服务水平、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
减轻税负,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良好的税收环境,是促进企业公平竞争、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创造广阔的发展空间。”王军表示,这一重要指示落实到税务部门,就是要想方设法把名义税率降下来,想方设法把实际征收率提上去,想方设法把偷逃税行为打击掉,想方设法把税费服务优化好,促进形成各类所有制企业和大中小各种规模企业竞相发展、良性互动、规范提升的局面。
王军介绍,近年来,税务部门积极参与税制改革和税费优惠政策制定,推动名义税率、费率不断降低,确保大规模减税降费落地生效,积极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
——多税种改革切实降低名义税率。通过实施营改增改革消除了重复征税,连续两次大幅降低增值税税率,将17%的标准税率降至13%,并阶段性将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至1%。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不断加力,带来实际征税率降至2.5%。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至16%,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
——大规模减税降费明显降低宏观税负。“十三五”时期,全国新增减税降费合计超过7.6万亿元,其中减税4.6万亿元,带动我国宏观税负由2015年的18.13%,降至2020年的15.2%,降低近3个百分点。
减税降费不但注重普惠性,还侧重针对性。王军说,从企业类型看,科创企业是受惠主体。随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持续加力,全国享受该政策的企业户数由2015年的5.26万户提升至2020年的42.7万户。从不同所有制看,民营企业是受惠主体。今年1至8月,民营企业新增减税降费3044亿元,占比超七成。从企业规模看,小微企业是受惠主体。今年1至8月,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合计1402亿元,占新增减税总额的45.2%。
“刚”“柔”并重,以公正监管促公平竞争
税收监管十分复杂,科学监管任务更重。王军指出,近年来,税务部门区分情况,有效施策,想方设法堵漏增收,把实际征收率提上去,想方设法严查快查,把偷逃税行为打击掉,以公正监管促公平竞争。
第一,对没有主观故意的轻微违规行为,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推行有柔性、有温度的执法。比如,今年4月推出首批包括10项内容的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清单,半年来已有超过6万户纳税人受益。明年一季度将推出第二批“首违不罚”清单。
第二,对一般性涉税违规行为,利用税收大数据持续健全动态“信用+风险”监管体系,强化精准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对高信用低风险的纳税人不打扰、少打扰;对低信用高风险的纳税人严管理、严监督。“十三五”时期,税务部门分析应对的风险纳税人户数年均下降22.1%,户均查补税款年均增长29.7%,一方面反映了精准监管成效,另一方面也说明纳税人风险意识、法治意识不断提升,税法遵从面和遵从度不断提高。
第三,对不法分子恶意偷逃税行为,坚决严厉打击,一点也不手软。2018年8月至2021年9月底,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联合开展持续精准打击“假企业”“假发票”“假出口”骗取退税及税费优惠的三年专项行动,查处涉嫌违法企业44.48万户,破获涉案金额十亿元以上的案件325起、百亿元以上的案件39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