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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企业对外收购资产的进展公告餐具修复
2023-05-24 00:37  浏览: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的含义如下:

公司:指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建发房产:指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厦门益悦:指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系建发房产控股子公司

合诚股份或标的公司:指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909.SH)

深圳聚惠:指聚惠(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盛泰鑫:指深圳市盛泰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豪敦:指上海豪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为“上海豪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更名为现名)

原股东:指合诚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和宾及刘德全、高玮琳、康明旭、刘志勋、沈志献、郭梅芬、深圳聚惠、盛泰鑫、上海豪敦等38名股东

北京天象:指北京天象道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市国资委:指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交易情况概述

1、 2021年6月21日,厦门益悦与合诚股份原股东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厦门益悦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合诚股份原股东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39,485,830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19.69%),总转让价款为652,700,770元,每股转让价格为16.53元。同时,厦门益悦与黄和宾、刘德全、高玮琳、康明旭、刘志勋、沈志献及郭梅芬等7名核心团队股东(以下简称“核心团队”)签署了《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建发房产与合诚股份及核心团队共同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本次收购完成后,厦门益悦有权在第一届董事会(由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组成)中推荐4名非独立董事(含董事长)及1名独立董事,拟取得合诚股份控制权。本次收购不触及要约收购,未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上述收购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1一053”号公告。

2、 2021年7月8日,合诚股份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东申请豁免继续维护黄和宾先生控制权地位承诺的议案》,同意豁免公司股东刘德全、高玮琳、康明旭、刘志勋、沈志献及郭梅芬所作出的维护黄和宾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合诚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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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的含义如下:

公司:指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建发房产:指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厦门益悦:指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系建发房产控股子公司

合诚股份或标的公司:指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909.SH)

深圳聚惠:指聚惠(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盛泰鑫:指深圳市盛泰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豪敦:指上海豪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为“上海豪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更名为现名)

原股东:指合诚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和宾及刘德全、高玮琳、康明旭、刘志勋、沈志献、郭梅芬、深圳聚惠、盛泰鑫、上海豪敦等38名股东

北京天象:指北京天象道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市国资委:指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交易情况概述

1、 2021年6月21日,厦门益悦与合诚股份原股东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厦门益悦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合诚股份原股东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39,485,830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19.69%),总转让价款为652,700,770元,每股转让价格为16.53元。同时,厦门益悦与黄和宾、刘德全、高玮琳、康明旭、刘志勋、沈志献及郭梅芬等7名核心团队股东(以下简称“核心团队”)签署了《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建发房产与合诚股份及核心团队共同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本次收购完成后,厦门益悦有权在第一届董事会(由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组成)中推荐4名非独立董事(含董事长)及1名独立董事,拟取得合诚股份控制权。本次收购不触及要约收购,未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上述收购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1一053”号公告。

2、 2021年7月8日,合诚股份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东申请豁免继续维护黄和宾先生控制权地位承诺的议案》,同意豁免公司股东刘德全、高玮琳、康明旭、刘志勋、沈志献及郭梅芬所作出的维护黄和宾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合诚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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