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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茄子溪码头片区为了谁原唱是谁
2023-05-23 20:39  浏览: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重庆建工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公司”)与征收人重庆市大渡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签订《茄子溪码头片区(升立塔机)旧城改建项目征收补偿协议》,征收补偿金额为89,092,277.69元(币种人民币,下同)。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交易预计将增加公司2021年利润总额6,600万元(未经审计确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根据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工业公司所有的大渡口区茄子溪地块被列为旧城改建范围,区政府拟进行征收。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授权工业公司与区政府签订该地块征收补偿协议。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披露的“临2021-059”号公告。

根据《茄子溪片区(升立塔机)旧城改建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和重庆华西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重庆)华西〔2021〕(评)字第76号)、《房地产估价报告》((重庆)华西〔2021〕估字第F223号),经双方友好协商,工业公司与征收人重庆市大渡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21年10月18日签订了《茄子溪码头片区(升立塔机)旧城改建项目征收补偿协议》,确定征收补偿金额为89,092,277.69元。

二、被征收标的权属情况

本次被征收标的的证载产权所有人为重庆建工升立建设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升立公司”),因工业公司前期已完成对升立公司的吸收合并,现升立公司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均由工业公司承继。

本次被征收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征收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征收人):重庆市大渡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乙方(被征收人):重庆建工工业有限公司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征收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收标的是位于大渡口区茄子溪街道制材村1号、大渡口区茄子溪街道制材一村1号、大渡口区茄子溪街道制材村1-1号的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其中土地面积22,143.3平方米,现存房屋建筑物面积11,222.76平方米。土地性质是工业用地,房屋用途主要为:工业用房,办公用房,仓储用房、配套用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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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重庆建工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公司”)与征收人重庆市大渡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签订《茄子溪码头片区(升立塔机)旧城改建项目征收补偿协议》,征收补偿金额为89,092,277.69元(币种人民币,下同)。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交易预计将增加公司2021年利润总额6,600万元(未经审计确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根据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工业公司所有的大渡口区茄子溪地块被列为旧城改建范围,区政府拟进行征收。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授权工业公司与区政府签订该地块征收补偿协议。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披露的“临2021-059”号公告。

根据《茄子溪片区(升立塔机)旧城改建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和重庆华西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重庆)华西〔2021〕(评)字第76号)、《房地产估价报告》((重庆)华西〔2021〕估字第F223号),经双方友好协商,工业公司与征收人重庆市大渡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21年10月18日签订了《茄子溪码头片区(升立塔机)旧城改建项目征收补偿协议》,确定征收补偿金额为89,092,277.69元。

二、被征收标的权属情况

本次被征收标的的证载产权所有人为重庆建工升立建设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升立公司”),因工业公司前期已完成对升立公司的吸收合并,现升立公司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均由工业公司承继。

本次被征收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征收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征收人):重庆市大渡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乙方(被征收人):重庆建工工业有限公司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征收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收标的是位于大渡口区茄子溪街道制材村1号、大渡口区茄子溪街道制材一村1号、大渡口区茄子溪街道制材村1-1号的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其中土地面积22,143.3平方米,现存房屋建筑物面积11,222.76平方米。土地性质是工业用地,房屋用途主要为:工业用房,办公用房,仓储用房、配套用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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