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新余高新区智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大投资”)及叶家豪先生的通知,同时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证实,获悉智大投资所持有的公司部分已质押股份被司法标记与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股东叶家豪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标记及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被司法标记及冻结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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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本次被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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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智大投资及叶家豪先生尚未提供上述司法轮候冻结的相关法律文书,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及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原因尚不明确,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智大投资及叶家豪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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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智大投资及叶家豪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对目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股份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