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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钢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张佳宁个人资料
2023-05-23 10:43  浏览: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19日,公司股票在连续12个交易日中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中钢转债”当期转股价格(5.79元/股)的130%(即7.53元/股)。若在未来18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5.79元/股)的130%(即7.53元/股),将触发“中钢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中钢转债”。

一、“中钢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410号”文核准,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钢国际”)于2021年3月19日公开发行了96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6,000.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96,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1年4月2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中钢转债”,债券代码“127029”。

“中钢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3月25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9月27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7年3月18日)止。

“中钢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6.03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同时,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1.4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4月30日,中钢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4月30日起由原来的6.03元/股调整为5.89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9月23日,中钢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9月24日起由原来的5.89元/股调整为5.79元/股。

二、“中钢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19日,公司最近在连续12个交易日中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5.79元/股)的130%(即7.53元/股)。若在未来18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4.63 元/股)的130%(即7.53元/股),将触发“中钢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中钢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和《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于触发“中钢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中钢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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