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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云上太阳歌词
2023-05-22 20:33  浏览:32

本公司及其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2021年5月25日分别召开七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或等值外币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本公司担保。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担保金额、授信及保证期间等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担保金额为准。

授权公司董事局主席袁汉源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金融机构授信融资相关的授信、借款、抵押、担保合同、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有关融资和担保业务手续,授权期限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独立董事在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七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上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七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21号、2021-36号)。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明德理工学院(以下简称“明德学院”)与四川天府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府金租”)签订了《融资租赁回租合同》(合同编号:202109-JZ-02-10000015),明德学院以售后回租的方式融资5,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与天府金租签订了《保证合同》(编号:202109-JZ-02-10000015-BZ-0001),由本公司为明德学院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承租人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明德学院提供的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融资租赁的具体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四川天府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2N9RM1X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海昌路87号14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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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其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2021年5月25日分别召开七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或等值外币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本公司担保。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担保金额、授信及保证期间等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担保金额为准。

授权公司董事局主席袁汉源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金融机构授信融资相关的授信、借款、抵押、担保合同、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有关融资和担保业务手续,授权期限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独立董事在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七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上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七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21号、2021-36号)。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明德理工学院(以下简称“明德学院”)与四川天府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府金租”)签订了《融资租赁回租合同》(合同编号:202109-JZ-02-10000015),明德学院以售后回租的方式融资5,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与天府金租签订了《保证合同》(编号:202109-JZ-02-10000015-BZ-0001),由本公司为明德学院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承租人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明德学院提供的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融资租赁的具体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四川天府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2N9RM1X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海昌路87号14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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