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经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含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自查,发现存在实际控制人张坚力控制的企业广东明珠养生山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生山城公司”)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截至2021年8月11日,实际控制人张坚力已通过现金的形式偿还69,000,000.00元,资金占用尚未偿还的余额总计为1,109,050,013.55元(不含资金占用费)(详见公告:临2021-062)。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积极推动资金占用问题的解决,已初步制定偿还方案(详见公告:临2021-070、临2021-071)。上述方案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审批程序,其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
2021年10月17日,公司收到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镇运营公司”)的函件,告知:2021年10月14日,城镇运营公司收到养生山城公司归还其所占用城镇运营公司在兴宁市南部新城土地一级开发工程项目的款项人民币45,000,000.00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张坚力已通过现金的形式偿还114,000,000.00元,资金占用尚未偿还的余额总计为1,064,050,013.55元(不含资金占用费)。
三、风险提示
1、公司自查不存在除已披露事项外的其他资金占用行为、违规担保行为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新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将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坚力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若新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资金占用余额多于本次交易核实的资金占用余额,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坚力承诺以新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认定结果为准,对差额承担补足的义务并支付相应的资金占用费。
2、公司正积极与实际控制人沟通,督促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尽快解决资金占用的问题并完成整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所初步拟定的偿还方案尚需得到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的许可,相关方案的实施尚存不确定性。公司将对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归还占用资金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