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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与厦钨新能源签署三元前驱体 与四氧化三钴战略供应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她穿上公主装
2023-05-21 00:48  浏览: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一、概述

随着全球环境污染、石油危机等问题的加重,全球各国都高度重视低污染且对石油依赖性较低的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正在成为引领世界绿色发展的主力产业,三元材料作为动力电池材料之一,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与此同时,在5G商业化的大背景下,全球以及我国3C电子和新能源汽车产销增长,推动锂离子电池需求攀升,进而促使四氧化三钴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为进行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和四氧化三钴方面技术、产能与市场资源的联合与合作,构造共同价值链,近日,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格林美”)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格林美”或“乙方”)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源”或“甲方”)签署了《关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之三元前驱体与四氧化三钴战略供应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战略供应合作框架协议”),双方一致认为,本次签署战略供应合作框架协议,构造共同价值链,符合双方发展的战略利益,符合中国市场与国际市场的战略需求。自协议签署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乙方预计向甲方供应三元前驱体产品约为15,000-35,000吨/年,四氧化三钴产品约为5,000-15,000吨/年,双方在产品供销、加工方面形成长期稳定合作关系。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签署的战略供应合作框架协议不需要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签署的战略供应合作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公司将根据后续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金洪

注册资本:25,157.2267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0日

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柯井社300号之一

经营范围: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锂电池材料及其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制造业(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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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一、概述

随着全球环境污染、石油危机等问题的加重,全球各国都高度重视低污染且对石油依赖性较低的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正在成为引领世界绿色发展的主力产业,三元材料作为动力电池材料之一,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与此同时,在5G商业化的大背景下,全球以及我国3C电子和新能源汽车产销增长,推动锂离子电池需求攀升,进而促使四氧化三钴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为进行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和四氧化三钴方面技术、产能与市场资源的联合与合作,构造共同价值链,近日,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格林美”)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格林美”或“乙方”)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源”或“甲方”)签署了《关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之三元前驱体与四氧化三钴战略供应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战略供应合作框架协议”),双方一致认为,本次签署战略供应合作框架协议,构造共同价值链,符合双方发展的战略利益,符合中国市场与国际市场的战略需求。自协议签署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乙方预计向甲方供应三元前驱体产品约为15,000-35,000吨/年,四氧化三钴产品约为5,000-15,000吨/年,双方在产品供销、加工方面形成长期稳定合作关系。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签署的战略供应合作框架协议不需要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签署的战略供应合作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公司将根据后续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金洪

注册资本:25,157.2267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0日

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柯井社300号之一

经营范围: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锂电池材料及其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制造业(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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