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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海派甜心的歌曲
2023-05-21 00:48  浏览: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回购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施若熙、李文硕、陈雪丹和贺高峰4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50万股。根据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2、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高媛、王叶轩、杨呈杰、周荣正、王轩、张晓鸣、杨耀文和杜伟明8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22.10万股。根据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3、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15日及2021年8月20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示期已满45天,公司未接到任何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1、根据《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鉴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施若熙即将离职,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5,000股。

2、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鉴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高媛、王叶轩和杨呈杰离职或即将离职,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6,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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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回购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施若熙、李文硕、陈雪丹和贺高峰4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50万股。根据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2、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高媛、王叶轩、杨呈杰、周荣正、王轩、张晓鸣、杨耀文和杜伟明8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22.10万股。根据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3、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15日及2021年8月20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示期已满45天,公司未接到任何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1、根据《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鉴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施若熙即将离职,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5,000股。

2、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鉴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高媛、王叶轩和杨呈杰离职或即将离职,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6,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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