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0月15日,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集团”)通知,天齐集团将其此前分别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区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的合计3,210万股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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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14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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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天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导致其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积极的措施补充质押。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