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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股份的公告业精于勤荒于嬉 行成于思毁于随
2023-05-20 20:38  浏览: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持有本公司股份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78%)的公司非独立董事王建民先生拟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55%。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王建民先生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相关风险提示

1.王建民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2.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王建民先生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王建民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建民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王建民先生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王建民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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