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合作意向协议是相关方进一步洽谈的基础,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尚需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审计和勘探评估,并根据相关结果进一步协商洽谈,最终条款以签署正式合作协议为准。
本次交易结果依赖于对标的矿业公司拥有的铝土矿储量勘探评估的结果,交易最终能否达成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签订的合作意向协议涉及的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鉴于本次交易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意向协议仅为各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达成的原则性合作协议,尚无法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积极推进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海外发展,获取上游优质铝土矿资源及产业链一体化发展的战略,做大做强公司规模,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于2021年8月9日与印度尼西亚本土矿业控股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签订了《合作意向协议》,公司拟直接或间接收购标的公司和/或其下属三家矿业公司(以下合称“目标公司”)不低于49%的股权,并拟在铝土矿开采、供应、销售等方面开展合作。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印尼铝土矿项目〈合作意向协议〉的公告》(2021-048)。
协议签署后,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287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并于8月20日对关注函进行了回复。在对关注函之问题一中涉及交易对方基本信息的回复中,公司“根据意向协议保密条款规定,以及交易对方书面函要求,意向交易目前尚处于筹划阶段,为保护双方的利益,在双方签署正式协议前,对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及实际控制人的具体信息申请豁免披露,暂缓对外公告。由于《合作意向协议》的交易对方和交易标的基本信息属于公司的临时性商业秘密,如披露会让竞争对手获悉上述敏感信息,可能会给后续交易的达成带来重大不确定性,从而损害公司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20条之规定,决定暂缓披露交易对方和标的信息2个月。”详情请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2021-050)。
鉴于暂缓披露期限将至,公司就交易对方及交易标的基本信息的内容进行补充披露如下: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姓名:LATIP
2、国籍:印度尼西亚
3、住址:***Kelurahan Teluk Tebing, Kecamatan Batam Kota, Kota Batam
LATIP先生是标的公司PT INTI TAMBANG MAKMUR(以下简称“PTM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根据《合作意向协议》,在符合印尼法律以及其他国家和/或地区适用法律(如有)的前提下,LATIP先生拟于尽职调查期间对目标公司进行重组;重组完成后,以尽职调查结果及尽职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结果令公司合理满意为前提,双方签署正式协议开展相关合作,故本次交易的最终各方当事人将在双方签署的正式合作协议中明确。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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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