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1年8月27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保证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负责具体投资事项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10日及2021年8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21-065、2021-080公告)。
近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奥海”)、深圳市奥达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奥达”)、深圳市奥海无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海无线”)、深圳市索菱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菱通信”)合计使用4.3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中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交通银行东莞塘厦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深圳福南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并已签署相关协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交通银行东莞塘厦支行、中信银行深圳福南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以保障资金安全,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所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展开全文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1年8月27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保证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负责具体投资事项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10日及2021年8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21-065、2021-080公告)。
近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奥海”)、深圳市奥达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奥达”)、深圳市奥海无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海无线”)、深圳市索菱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菱通信”)合计使用4.3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中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交通银行东莞塘厦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深圳福南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并已签署相关协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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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交通银行东莞塘厦支行、中信银行深圳福南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以保障资金安全,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所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