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股股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已披露的股东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1-073),公司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安堂集团”)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大宗交易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8,33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5.00%。
二、股东股份减持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太安堂集团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股份具体情况
■
注:上表合计数计算比例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控股股东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
注:上表合计数计算比例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2、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行为。
5、截至本公告日,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太安堂集团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