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预计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8,000万元至276,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增加240,240万元至248,240万元,同比增长865%至894%。
2.预计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8,000万元至132,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增加121,114万元至125,114万元,同比增长1759%至1817%。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8,000万元至276,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增加240,240万元至248,240万元,同比增长865%至894%。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8,000万元至132,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增加121,114万元至125,114万元,同比增长1759%至1817%。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759.9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885.75万元。
(二)每股收益:0.202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一)本期公司锂电材料业务合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000万元至83,000万元,同比增长435%至455%。主要系:
受益于新能源汽车持续的高景气度,下游需求旺盛,正、负极材料业务销量同比大幅增长。在此基础上,叠加包头一体化产线达产,负极材料业务规模效应进一步显现,降本增效明显,毛利率同比增长并维持较高水平;正极材料业务持续强化供应链管理,原材料涨价传导顺畅,产品盈利能力提升;电解液业务受益于六氟磷酸锂价格上涨及公司自备部分六氟磷酸锂产能,业绩同比大幅提升。
(二)2021年2月1日,公司完成偏光片业务的中国大陆交割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该新增业务带来较高的业绩贡献,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000万元至88,000万元。
(三)本期非经常性损益对业绩影响较大,合计140,000万元至145,000万元。主要系期内公司完成对湖南杉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杉杉能源”)19.6438%股权的转让交割,获得投资收益;以及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持有剩余股权以丧失杉杉能源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四、风险提示
基于公司财务部门根据自身专业判断,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