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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非诚勿扰王茜牵手
2023-05-16 20:33  浏览: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号)核准同意,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336.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120.57万元(不含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215.4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16日全部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025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使用部分募投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电扶梯部件生产建设项目”的投资结构、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新增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创力电梯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创力”),新增项目实施地点为丹阳经济开发区精密制造产业园新地块,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20,000万元向增加的募投实施主体江苏创力进行增资,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本次募投项目重新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子公司江苏创力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账户。2021年10月11日,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江苏创力电梯部件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1年10月11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江苏创力电梯部件有限公司(甲方全资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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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号)核准同意,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336.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120.57万元(不含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215.4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16日全部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025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使用部分募投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电扶梯部件生产建设项目”的投资结构、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新增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创力电梯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创力”),新增项目实施地点为丹阳经济开发区精密制造产业园新地块,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20,000万元向增加的募投实施主体江苏创力进行增资,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本次募投项目重新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子公司江苏创力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账户。2021年10月11日,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江苏创力电梯部件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1年10月11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江苏创力电梯部件有限公司(甲方全资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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