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龄宝”)于2021年10月8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裕投资”)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存在被司法再冻结的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到的数据,公司控股股东永裕投资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于2021年9月30日被司法再冻结8,000,000股,具体如下:
■
备注:永裕投资上述所持公司股份8,000,000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21年9月13日,质押期限自2021年9月13日起至办理解除质押为止。关于永裕投资股份质押情况,请查阅公司于 2021年9月1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二、 股东股份累计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如下:
■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提供的数据外,公司未收到与上述司法冻结相关的法律文书或证明文件。
2、截至目前,上述公司股份被冻结事项暂时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