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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早期阅读
2023-05-15 10:48  浏览: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嘉兴德宁悦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投资基金”)。

● 投资金额: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8,000万元,占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99.01%。

●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特别风险提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投资基金尚处于筹划设立阶段,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证明,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规模不超过公司本次认缴的出资额。投资基金具有投资期限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所投资的项目可能受到政策法规、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环境等多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且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获取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协同效应的优质产业资源,优化公司投资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能力,公司于2021年10月9日与德宁智成(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宁智成”)签订了《嘉兴德宁悦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8,000万元与德宁智成共同设立嘉兴德宁悦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99.01%。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8,000万元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合伙协议,工商设立登记等相关事宜。

本次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不涉及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的说明

公司与本次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合作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

1、企业名称:德宁智成(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展开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嘉兴德宁悦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投资基金”)。

● 投资金额: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8,000万元,占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99.01%。

●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特别风险提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投资基金尚处于筹划设立阶段,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证明,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规模不超过公司本次认缴的出资额。投资基金具有投资期限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所投资的项目可能受到政策法规、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环境等多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且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获取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协同效应的优质产业资源,优化公司投资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能力,公司于2021年10月9日与德宁智成(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宁智成”)签订了《嘉兴德宁悦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8,000万元与德宁智成共同设立嘉兴德宁悦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99.01%。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8,000万元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合伙协议,工商设立登记等相关事宜。

本次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不涉及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的说明

公司与本次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合作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

1、企业名称:德宁智成(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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