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林穗 融媒体记者 黄琳燕)今年10月纳税申报期延长至10月26日。本月是“大征期”,企业要完成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随着税收红利的“再加码”,10月份预缴申报时,企业可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
市税务局相关人士介绍,以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要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也就是次年5月31日之前享受,平时预缴时不享受。今年3月底,政策规定在10月份预缴申报时,允许企业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近期优惠再加码,明确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也就是说,企业在10月预缴申报时,可以多享受一个季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比如,制造业企业在今年10月份申报期时,就可按100%比例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10月8日是节后首个工作日,记者在秦淮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看到,已有不少纳税人前来办税。一家制造业企业的财务刚办完当月的纳税申报,她告诉记者,除了感受到办税更便利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升级政策”让企业更有获得感。“一个是今年1月1日起,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一个是原来企业要在第二年汇算清缴时才能享受优惠,而今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在10月份预缴时即可扣除。这两项政策,不仅减了税款,还有效增加了我们的流动资金,缓解资金压力,让我们有更多资金投入研发。”
记者了解到,企业享受此项优惠实行“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方式。企业依据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按税收政策规定在预缴申报表中直接填写前三季度的加计扣除金额,准备前三季度的研发支出辅助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以及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料留存备查。如果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优惠的,可以在2022年办理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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