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深圳市振业皆阵列在前
2023-05-13 20:31  浏览: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21年10月12日14:50在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43层1号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告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9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0月12日14:5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30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1年9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展开全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21年10月12日14:50在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43层1号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告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9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0月12日14:5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30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1年9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