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庞惠民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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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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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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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庞惠民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60,159,0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73%。本次股份质押后,庞惠民先生共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5,031,9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18%,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34.36%。
庞惠民先生质押的股份目前无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上述质押股份及解除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