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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关于明确2021-2022年秋冬季重点行业企业差异化应急管控措施的通知》(晋市气防[2021]2号)文件通知:根据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和国家、省关于2021-2022年秋冬季实施联防联控有关要求,结合晋城市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实际,对重点行业企业在2021-2022年秋冬季(2021年10月1日-2022年3月31日)采取区域统筹的方式,实行轮流停产减排和差异化管控。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所属山西兰花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停产,所属山西兰花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田悦分公司、化工分公司、山西兰花丹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材料分公司5家企业2022年1月25日至2022年3月15日停产。
上述停产事项预计影响公司2021年四季度二甲醚产量约3万吨,影响2021年销售收入约9,000万元;预计影响公司2022年一季度尿素产量约12万吨,二甲醚产量约2.8万吨,己内酰胺产量约1.7万吨,影响2022年一季度销售收入约5.3亿元。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