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21年3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商业银行产品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投资期限内现金管理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及2021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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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赎回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本金2,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12.07万元,本金及收益资金已全部划回募集资金专户。已赎回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本金5,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33.73万元。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
情况如下(含本次公告所涉及的现金管理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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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人民币32,000.00 万元(不包含已到期赎回的金额),累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人民币 3,000.00 万元(不包含已到期赎回的金额),未超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现金管理使用额度和期限。
三、备查文件
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收益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8日